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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模联秘书处工作制度

时间:2016-05-30 15:22:24 点击:

省模联秘书处在理事会及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,行使经秘书长授权内的有关职责。

秘书处的工作职责:

1、设立省模联网站,编印省模联会刊(会刊每半年一期)。

2、各地副秘书长应及时掌握全省各地模具行业的重大活动及最新动态,每季度末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秘书处。

3、发展新会员,收缴会费。

4、具体组织全省模具行业的重大活动。

5、代表全省模具行业参与、出席重要经济合作、技术交流、接待来访等活动。

6、负责文件收发及起草重要的文件资料,进行上情下达,下情上传。

7、负责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协会印章。做好文件资料的分类、归档、保管。

8、做好政府部门或省模联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
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廉政自律,不假公济私,按照岗位职责,努力完成各项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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